法律

刚登记结婚,现在离婚,对方要求退还礼钱,再去离婚可以吗

  一、婚姻关系成立以后,女方要求离婚彩礼钱只在以下两种情形下应退还:

  1、未共同生活;

  2、因支付彩礼钱导致男方生活困难。

  二、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