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三金要退还吗
1、传统意义上,结婚的时候男方要送给女方三金。在传统定义里,三金是指金戒指、金耳环和金项链,一般属于彩礼的一部分。
2、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苦难的。
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也就是说我国的法律规定了三种情况下是可以主张返还彩礼的。
3、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