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后彩礼可不可以要回来

  当事人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可以要求返还彩礼:

  第一,女方在结婚前收取了男方的彩礼,双方却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第二,双方虽然去民政局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始终没有一起共同生活,这时男方要求女方返还彩礼的,需要以双方离婚为前提条件。

  第三,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其生活困难的,且明确要求离婚的,则可以要求对方返还彩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