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机动车怎么认定
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
2、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驶载有乘客的营运机动车的。
(5)、有严重超员、超载或者超速驾驶,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机动车牌证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