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逃逸罪应当增设哪些罪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的含义是,只有具有类型性地导致重大事故发生危险性的行为,才是交通肇事罪的实行行为;《解释》第2条关于交通肇事罪定罪条件的规定,导致与作为普通过失犯的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重伤罪在处罚上严重失衡,应该认为只要肇事导致被害人重伤的,就构成交通肇事罪;加重处罚肇事逃逸的根据不在于督促行为人投案,而在于督促肇事者救护伤者及消除路障以避免后续事故的发生;逃逸致死既包括不救助伤者致其死亡,也包括未消除路障导致后续事故发生致人死亡;单纯逃逸致人死亡以逃逸致死论处就能做到罪刑相适应,积极移置逃逸而升高死亡危险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没有升高危险甚至降低危险的,只能以逃逸致死论处;成立肇事逃逸和逃逸致死不以肇事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为前提;行人等交通参与者也能成为肇事逃逸、逃逸致死的主体;指使逃逸的,能成立肇事逃逸或逃逸致死的共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