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酒驾追尾肇事逃逸怎么赔偿

  关于“酒驾追尾肇事逃逸怎么赔偿”的相关解答如下:

  追尾造成重大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没有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或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的,不涉嫌犯罪,应承担行政和民事责任。

  酒驾开车追尾逃逸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处罚,不涉嫌犯罪,但要按照交通事故的责任大小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如果在酒驾开车追尾逃逸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或者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并有酒驾、逃逸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按

  刑法的规定刑罚。

  一、行政处罚:酒驾开车追尾逃逸过程中没有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肇事者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毫克不足80毫克的,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的规定,处以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二、刑事处罚:在酒驾追尾开车逃逸过程中发生重大交通责任事故的,或者酒驾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造成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并有逃逸行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涉嫌交通肇事罪,按《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刑罚。

  相关规定: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一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二、《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交通肇事罪】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从事交通运输人员或者非交通运输人员,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在分清事故责任的基础上,对于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第三条“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是指行为人具有本解释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和第二款第(一)至(五)项规定的情形之一,在发生交通事故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第五条“因逃逸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