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依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一、依据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是否可以立遗嘱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可以立遗嘱。因为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了,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以及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均应认定无效。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二、怎样认定遗嘱的效力

  1、见证人不适格的代书、录音、口头遗嘱无效

  (1)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继承人、受遗赠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2)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2、未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的遗嘱部分无效

  (1)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人未保留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遗产份额,遗产处理时,应当为该继承人留下必要的遗产,所剩余的部分,才可参照遗嘱确定的分配原则处理。

  (3)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

  3、遗嘱的其他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情形

  无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