递交离婚协议后冷静期是多久
一、递交离婚协议后冷静期是多久
1、递交离婚协议后冷静期是30天。
2、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二、离婚协议书的办理流程是什么
在我国关于离婚协议书办理流程是:
(1)当事人应当就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并订立书面离婚协议;
(2)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3)经过三十天离婚冷静期;
(4)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