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留置财产只限于债务人所有财产吗

  一、留置财产只限于债务人所有财产吗

  1、留置财产不是只限于债务人的所有财产,留置财产仅限于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律关系的动产,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并且优先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权人为留置权人,占有的动产为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四条债务人可以请求留置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行使留置权;留置权人不行使的,债务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留置财产。

  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二、物权与债权的区别

  1、物权是和债权相对应的一种民事权利,它们共同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财产形式。财产权的静止状态体现为物权,在运动状态中又表现为债权,物权和债权反映着社会经济生活中最基本的财产关系。

  2、除此外,物权具有自身的特点,表现在:

  (1)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而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只对特定的债务人发生效力,正是从这个意义上说,债权又被称为对人权。债权要成为物权必须要完成一定的公示方法。

  (2)物权具有优先性,债权具有平等性。物权的优先性,首先表现在当物权与债权并存时,物权优先于一般的债权。物权的优先性还表现在,同一物上有数个物权并存时,先设立的物权优先于后设立的物权。

  (3)物权能够对第三人产生效力,物权都具有追及性。

  (4)在权利设定上的区别。物权设定时必须公示,动产所有权以动产的占有为权利象征。而债权只是在特定的当事人之间存在的,它并不具有公示性,设立债权亦不需要公示。

  (5)物权和债权的保护方法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