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一、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吗
1、贷款人可以拒绝提前还款,但是只有在债务人提前还款损害债权人权利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提前还款,则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限计算利息,债务人提前偿还债务增加费用的,应当由债务人承担。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五百三十条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
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二、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1、经主管部门批准设立,持有县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对国家实施工业品生产许可证的产品,企业要取得生产许可证,即贷款对象应具有合法性;
2、实行独立经济核算,具有资金运用、生产经营管理的自主权,即贷款对象取得了法人资格,承担明确的经济责任;
3、拥有一定数量的自有流动资金,建立流动资金补充制度,即贷款对象应具备正常经营和承担风险的能力;
4、在银行开立帐户,并按时向银行报送财务会计报表和统计资料,即贷款对象应接受银行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