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有什么情形

  一、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有什么情形

  1、解除、终止房屋买卖协议情形: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合同中约定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其他情形。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怎么赔偿

  1、因出卖人的过错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被解除的,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2、因此,从立法上看,我国已经确认了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与损害赔偿请求权能并行而非相悖的制度。但,具体到司法实践中,大部分法院都只支持部分损失,很少有全部损失都支持的。

  3、如何确定房屋的差价损失呢?一般在法院都是首先主持调解,调解不成申请鉴定按照鉴定价格判决。

  4、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解除也就是退房,可是退房不是想退就能退的,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此时要么是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要不就是符合双方约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