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

  一、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怎么认定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几个认定要点:

  1、当事人有较固定的同居住所;

  2、保持较稳定的同居关系;

  3、同居的时间比较长;

  4、双方不以夫妻名义同居。

  5、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如何收集配偶与他人同居的证据

  1、要明确同居的真正概念。

  2、要注意男女双方并没有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

  3、要特别注意收集男女“持续稳定”的居住这一重要特点。

  4、要有充分的人证。

  5、必要时也可以请警方配合。

  6、如果诉讼已经开始也可以请法院进行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