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算
一、解除劳动合同个人所得税应当如何算
1、对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而取得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应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计征个人所得税。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第一款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1)工资、薪金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
(3)稿酬所得。
(4)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5)经营所得。
(6)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7)财产租赁所得。
(8)财产转让所得。
(9)偶然所得。
二、个人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1、一般情况下,劳动者有权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内提前3天劳动者可通知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2、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