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对投标结果有异议怎么办

  1、可以依法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标是一个投标招标的专业术语,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大多数国家政府机构和公用事业单位通过招标购买设备、材料和日用品等。

  2、法律依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三条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