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是否可以
1、中标单位的分公司来签订合同经总公司授权可以。分公司是总公司下属的直接从事业务经营活动的分支机构或附属机构,经授权有权代签合同。虽不具备独立的主体资格,但其实际已领取营业执照,可以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
2、法律依据《
建筑法》
第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符合国家规定的注册资本;
(二)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三)有从事相关建筑活动所应有的技术装备;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法律依据:《公司法》
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