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签订补充合同需要重新招标吗?

  1、经过招投标的合同再签订补充协议时是否需要重新招标,需要根据补充协议的内容进行分别讨论。《民法典》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2、而我国《招投标法》规定,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定力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3、因此,如果签订补充协议是要变更合同的实质性内容,那么是被法律所禁止的。只有在不涉及实质性变更时,才可以在经过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