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造假该如何处罚
投标文件造假处罚:招标代理机构违反规定,泄露与招标活动有关的保密信息,或者与招标人、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以5万元以上25万元以下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以上10%以下罚款。
根据《
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
招标人有下列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行为之一的,由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依照
招标投标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处罚:
(一)依法应当公开招标的项目不按照规定在指定媒介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
(二)在不同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影响潜在投标人申请资格预审或者投标。
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按照规定发布资格预审公告或者招标公告,构成规避招标的,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