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矿山工程总承包资质承包范围

  一级资质

  可承担各类矿山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

  1)12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

  2)12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70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

  3)15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的工程项目)或36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

  4)70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36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

  5)24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80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三级资质

  可承担下列矿山工程(不含矿山特殊法施工工程)的施工:

  (

  1)70万吨/年以下铁矿采、选工程;

  (

  2)70万吨/年以下有色砂矿或36万吨/年以下有色脉矿采、选工程;

  (

  3)60万吨/年以下煤矿矿井工程(不含高瓦斯及(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矿井、水文地质条件复杂以上的矿井、立井井深大于600米)或180万吨/年以下洗煤工程;

  (

  4)36万吨/年以下磷矿、硫铁矿或24万吨/年以下铀矿工程;

  (

  5)12万吨/年以下石膏矿、石英矿或48万吨/年以下石灰石矿等建材矿山工程。

  注:

  1、矿山工程包括矿井工程(井工开采)、露天矿工程、洗(选)矿工程、尾矿工程、井下机电设备安装及其他地面生产系统和矿区配套工程。其他地面生产系统是指转载点、原料仓(产品仓)、装车仓(站)以及相互连接的皮带输送机栈桥的土建及相对应的设备安装工程。矿区配套工程是指矿区内专用铁路工程、公路工程、送变电工程、通讯工程、环保工程、绿化工程等。

  2、矿山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矿建、结构、机电、地质、测量、通风安全等专业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