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能胜任工作能辞退吗

  一、不能胜任工作能辞退吗

  1、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单位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辞退,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否则需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二、辞职和离职的区别是什么

  辞职、离职的区别主要在于是劳动者提出解除还是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1)辞职即辞去职务,指的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

  辞职一般有两种情形:

  1、依法立即解除劳动关系。如用人单位对职工有暴力或威胁行为强迫其劳动、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资、不缴纳社会保险等,职工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要求,这样情况下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根据劳动者自己的选择,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

  (2)离职就是离开现有的职位、岗位,双方解除劳动关系或劳动合同。

  离职的原因可能是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也可能是用人单位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