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刑法对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
一、新刑法对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量刑标准
1、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二、非法收购濒危野生动物制品罪的构成要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管理制度;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主观方面为故意。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