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承租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一、承租人是否需要交物业费

  1、承租人一般不需要交物业费,但租赁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

  2、承租人的义务仅限于房屋租赁合同的规定,因而只具有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没有支付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3、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

  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物业公司能否要求出租人付款

  1、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约定由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而且得到了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物业公司就不能再要求出租人付款了,否则物业公司还是有权要求出租人付款的。

  2、也就是说承租人向物业公司缴纳物业费的约定,必须要得到物业公司的确认。

  3、如果出租人和承租人的这个约定没有得到物业公司的书面确认,那么这个约定也只能对出租人和承租人有约束力,而对物业公司不发生效力,出租人必须对物业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