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条件

  一、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条件

  1、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通讯方面的公共安全。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

  3、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5、法律依据:《刑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破坏广播电视设施、公用电信设施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所谓严重后果,不限于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

  3、具体应结合本罪的特点,综合案件情节,如破坏的通讯设备的性质、严重程度,通讯中断的性质、时间长短、影响面以及直接造成的危害结果等,全面考虑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