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该如何判

  一、私分罚没财物罪的认定,该如何判

  1、犯罪行为人被人民法院认定为私分罚没财物罪后,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对其进行量刑处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九十六条

  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二、如何区分私分罚没财物罪与私分国有资产罪

  1、二者的犯罪对象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对象可以是任何国有资产,范围较宽,而后者的对象仅指应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外延上较前者要小;

  2、二者的犯罪主体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任何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而私分罚没财物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中的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前者主体较后者要宽;

  3、二者违反国家规定的内容不同,私分国有资产罪违反的国家规定可以是国有资产保护、管理、使用、处分方面的规定,也可以是财经纪律方面的规定,而私分罚没财物罪违反的主要是国家关于罚没财物应当上缴国家的财经法规。两者之间存在相似之处,又有显著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