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财产保全续保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续行查封、扣押、冻结的,向人民法院申请续行财产保全手续,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保全人与被保全人的身份、送达地址、联系方式;

  (二)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请求保全数额或者争议标的;

  (四)明确的被保全财产信息或者具体的被保全财产线索;

  (五)为财产保全提供担保的财产信息或资信证明,或者不需要提供担保的理由;

  (六)其他需要载明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