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管辖权异议是用交诉讼费吗

  1、不用交。

  2、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管辖有异议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法院提出,不须交纳诉讼费。

  3、《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

  第十八条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第二十条

  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第二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二)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第二十二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