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诉前财产保全复议书

  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诉前财产保全复议指什么的解答如下,当事人对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