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哪个法院管辖涉外案件

  一般的涉外案件则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大涉外案件才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即争议标的额大的涉外案件;案情复杂的涉外案件;居住在国外的当事人人数众多的涉外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一、民事案件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但另有规定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重大涉外案件;

  (2)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3)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1)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2)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法院管辖范围如下: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照规定由上级人民法院管辖的除外。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刑事案件:

  (1)危害国家安全、恐怖活动案件;

  (2)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