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全申请书怎么写规范
保全申请书主要包括以下几部分:
1、申请书顶部。
①标题:如《财产保全申请书》;
②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③保全请求事项;
④明确财产保全价值。
2、申请书正文。
①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②证据。
3、申请书尾部。
①致送人民法院的全称;
②申请人签名或盖章;
③申请时间。
4、附项。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
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