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起诉离婚条件有什么

  一、起诉离婚条件有什么

  1、起诉离婚条件有:

  (1)当事人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

  (2)起诉离婚的必须是婚姻关系的一方当事人;

  (3)起诉离婚的一方当事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4)男方起诉的,女方不是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离婚要准备的材料有哪些

  1、的证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登记机关证明);

  2、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如经人介绍或包办买卖婚姻等证明材料;

  3、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如因第三者插足引起离婚的,提供第三者介入的具体事实、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证明材料;如有生理缺陷、精神病的,提供诊断书、鉴定书;

  4、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如分居的,提供分居时间、原因等材料;

  5、曾经的,提供法院判决书、裁定书等材料;

  6、孩子状况。提供孩子出生证、户口证明,夫妻夫妻双方抚养条件、孩子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的表示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