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一、再次起诉离婚需带什么材料
1、再次起诉离婚需要携带的材料主要包括如下几种:离婚起诉状,起诉状应写明原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判决书;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其他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要起诉离婚需要律师吗
要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知道流程和怎样收集证据可以不需要律师。具体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要起诉离婚如果当事人知道流程和怎样收集证据可以不需要律师。具体请不请律师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1、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2、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3、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