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赔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一、离婚赔偿的情形具体有哪些

  1、离婚时要求赔偿的情形具体包括:

  (1)婚姻一方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

  (3)重婚;

  (4)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其他重大过错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离婚损害赔偿。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1)重婚;

  (2)与他人同居;

  (3)实施家庭暴力;

  (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5)有其他重大过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八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的“损害赔偿”,包括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涉及精神损害赔偿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的有关规定。

  二、去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哪些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