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是结伙作案
一、哪些是结伙作案
1、结伙作案、团伙作案都可以认定为我国《刑法》中规定的共同犯罪,即为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刑法》规定,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第二十八条对于被胁迫参加犯罪的,应当按照他的犯罪情节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二、流窜作案、结伙作案、多次作案的区别是什么
1、流窜作案,指行为人在一段时间内先后在不同的地方作案。凡构成犯罪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流窜犯罪分子:
(1)跨市、县管辖范围连续作案的;
(2)在居住地作案后,逃跑到外省、市、县继续作案的。
2、结伙作案指两人以上,作案是做违法的事。用在法律上专指故意的那种。故是“两人以上共同故意实施违法行为”。
3、多次作案,指在以前有过作案事件的情况下一而再再而三的犯案。
(1)“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适用不同,
“多次作案”是指三次以上作案。但在办案实践中,有许多作案次数为两次或一次的也以“多次作案”为拘留延长理由,显然是失当的。
(2)“流窜作案”的适用存在泛化倾向,户籍地对延长拘留期限有较大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