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侦查阶段发布通缉令的要求有哪些

  一、在侦查阶段发布通缉令有什么要求

  1、只有公安机关有权发布通缉令。其他任何机关、单位和个人都无权自行发布通缉令。人民检察院需要追捕在逃的犯罪嫌疑人时,应当由公安机关发布通缉令。公安机关在发布通缉令时,有发布范围的限制。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五十五条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二、发布通缉令注意事项有哪些

  1、通缉令中应当写明被通缉人的姓名、性别、年龄、籍贯、衣着和体貌特征,并应附上照片。除了必须保密的事项外,应当写明发案时间、地点、案情性质等简要情况。通缉令必须加盖发布机关的印章。

  2、通缉令发出后,如果发现新的重要情况,可以补发通报。通报应注明原通缉令的编号和日期。

  3、各级公安机关在接到通缉令后,必须及时布置,组织力量,采取有效措施,做好调查缉拿工作。

  4、被通缉的人已经归案、死亡或者通缉的原因已经消失而无通缉必要的,发布通缉令的公安机关应当在原发布范围内立即通知撤销通缉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