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贷款共签人是担保人

  一、贷款共签人是担保人

  1、贷款共签人不是担保人,担保人是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的时候,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承担自己的担保责任,担保的方式有抵押,质押,留置,保证等,担保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等。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九十四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二、村委会是否可以做贷款担保人

  1、村委会一般不可以作为担保人。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委会,依照村委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

  2、机关法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但是依法代行村集体经济组织职能的村民委员会,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规定的讨论决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