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时“礼金”是不是需要归还

  一、离婚时“礼金”是不是需要归还

  离婚时的“礼金”在具有下列情形时需要归还:

  1、男女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2、男女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3、给付彩礼方,因为婚前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

  4、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二、抽逃出资归还后还会判刑吗

  只要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涉嫌法律规定情况的,就涉嫌抽逃出资罪,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依法究竟相应的刑事责任,这已经不是当事人简单补足出资,是不是犯罪问题了,最终是否犯罪只能由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依程序进行判断了。

  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1、超过法定出资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虚假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应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六十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股东抽逃出资数额在三百万元以上并占其实缴出资数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3、造成公司、股东、债权人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

  4、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1)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2)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3)两年内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5、其他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

  根据以上内容的相关回答可以得出,在抽逃出资之后主动归还一般情况也会构成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个和挪用资金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是挪用资金,一般在三个月之内把所有的钱还回去,就没有多大的问题,但是这个罪名在确定之后主动归还只是重新处罚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