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女方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一、女方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有哪些

  1、女方单方面离婚的条件有:

  (1)双方具有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

  (2)双方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女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提交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证据。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二、要争取子女抚养权,应如何做

  1、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

  (1)自己工资收入、教育程度优于对方的,可收集工资表、纳税证明、学位证书等证据;

  (2)子女随自己生活时间较长,或者由自己的父母照顾更多的,可以由居委会开具证明、邻居提供证人证言等予以证明;

  (3)自己居住环境优良、就学条件便利的,可提供相关证明;

  (4)自己的父母愿意帮助带孩子的,可收集父母的身体情况、自愿带孩子的意愿等相关证据;

  (5)自己工作表现、思想品质的单位证明;

  (6)子女在两周岁以下的,女方可以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7)能够证明自身条件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其他证据。

  2、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

  对方有以下情况,不利于子女成长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予以证明:

  (1)对方有婚外情的;

  (2)对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酗酒等恶习的;

  (3)对方有恶性传染疾病或有其他重大疾病,影响孩子成长的;

  (4)对方长期在外不回家,不尽抚养义务的;

  (5)能够证明对方不适合抚养子女的其他证据。

  3、其他

  (1)子女十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争取孩子选择与自己生活;

  (2)自己不能生育或者再次生育的几率较小,可提供相关医疗单据;

  (3)自己无子女,对方有其他子女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