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下列情况下可以拒交物业费:
(1)对于不在业主缴纳范围内的,可以拒绝缴纳;
(2)服务质量过差在物业管理公司合同承诺或书面允诺过、服务质量却不合要求的前提下可以拒绝缴纳;
(3)提供未约定或未经业主同意的服务时,业主有权拒交。
2、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导致业主人身、财产安全受到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
一级住宅物业保洁服务等级规范划分。
小区内生活垃圾封闭式管理,设有垃圾收集箱,生活垃圾每天清运1次;小区公共清洁区域每日清扫1次;保持电梯轿箱清洁卫生;按照有关规定对公共区域进行灭鼠、杀虫、消毒活动;在雨、雪天气应及时对小区内主路、干路积水、积雪进行清扫;发生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通风、清洗和消毒,加强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