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侵犯未成年是指多少岁以下

  一、侵犯未成年是指多少岁以下

  1、侵犯未成年一般是指侵犯十六岁以下,没有性同意能力的未成年人,在广义上也可以指侵犯十八岁以下的法定未成年人。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七条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六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少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少女或者造成少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二、法律中对强奸未成年的规定是什么

  1、强奸未成年少女的,构成强奸罪,一般应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应从重处罚;严重情形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2、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4、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少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少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