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犯罪未遂一般要赔偿多少

  1、犯罪未遂赔偿一般根据实际造成的损失来进行赔偿,若造成他人人身损害,则按照人损标准进行赔偿,若损害了他人的财物,则赔偿其财物损失即可。

  首先,因人身伤害引起的损害赔偿,参照《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

  其次,确认人身损害事实后,确认造成人身损害的相应的责任,根据责任大小来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人身伤害赔偿需要对伤残等级进行鉴定,根据鉴定的结果确认具体的赔偿数额。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四,对于人身损害的伤残等级确认后,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第五,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六,人身损害赔偿,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加害方承担。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所谓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是指行为人没有预料到或不能控制的主客观原因。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应当具备质和量两个方面的特征:

  从质上说,只有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才能成为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从量上说,那些违背犯罪分子本意的原因必须达到足以阻碍犯罪分子继续实行犯罪的程度。

  因此,有些犯罪分子遇到一些轻微的阻碍因素,例如在抢劫罪中遇到熟人,在强奸罪中由于被害人请求等,犯罪分子就中止了犯罪,应该认为是自动中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