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开庭费好收吗
行政赔偿案件中的当事人无需交纳案件受理费。但诉讼费用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包括证人、鉴定人等在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需要案件当事人自行承担。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六条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
(二)申请费;
(三)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理算人员在人民法院指定日期出庭发生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七条案件受理费包括:
(一)第一审案件受理费;
(二)第二审案件受理费;
(三)再审案件中,依照本办法规定需要交纳的案件受理费。《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八条下列案件不交纳案件受理费:
(一)依照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特别程序审理的案件;
(二)裁定不予受理、驳回起诉、驳回上诉的案件;
(三)对不予受理、驳回起诉和管辖权异议裁定不服,提起上诉的案件;
(四)行政赔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