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什么

  1、税务行政赔偿的义务机关是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机关或行使税收征管职权的税务人员所在的税务机关。

  2、这里所说的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是指在税务机关内行使税收管理职权的税务人员,而不包括勤杂工、服务人员,如司机、炊事员等,因为这些人通常不行使国家赋予的税收征管职权。例如:税务机关的司机违反交通规则撞伤行人导致的赔偿,不能从国家财政列支的国家赔偿费用项目中支付,而由其所在单位或者其本人负责,适用民法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