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不正当的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

  (1)管理他人事务

  (2)具有管理的意思(管理人认识到其所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并愿意把管理事务所生的利益归于他人)

  (3)就事务的管理,管理人无法定义务和约定义务

  (4)管理事务的承担,不利于本人,或违法本人明示或可得推知的意思(与正当无因管理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