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债务重组收益怎么扣,怎么规定的

  债务重组的扣税方式是:

  (1)待符合“坏账”确认的条件时,报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扣除;

  (2)债务人发生的债务重组损失不得税前扣除;

  (3)债务人因债务重组形成的资本公积,应全额确认当期所得。

  当以非货币性资产抵偿债务时,如果会计上形成的资本公积小于资产转让所得,应以资产转让所得确认重组业务所得。

  法律依据: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时间、金额或方式等重新达成协议的交易。

  本准则中的债务重组涉及的债权和债务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范的金融工具。

  第三条

  债务重组一般包括下列方式,或下列一种以上方式的组合:

  (一)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三)除本条第一项和第二项以外,采用调整债务本金、改变债务利息、变更还款期限等方式修改债权和债务的其他条款,形成重组债权和重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