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如何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

  1、要认定非善意债权转让,可以通过判断其是否是无偿转让债权或者以明显低于市场价值的不合理低价转让债权,并且因此导致其债权人的到期债权无法得到实现。

  2、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