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债务的清偿的一般原则是怎么样的呢 先由合伙企业全部财产对其清偿,再由合伙人对其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 《 合伙企业法》第三十八条: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第三十九条: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