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应怎样救济

  以物抵债协议被刑事判决否定,当事人可以依据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诈骗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规定,行为人将诈骗财物已用于归还个人欠款、贷款或者其他经济活动的,如果对方明知是诈骗财物而收取,属于恶意取得,应当一律予以追缴;如果善意取得,则不再追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