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什么情况下房屋抵押无效

  1、未按我国《民法典》要求办理抵押物登记手续。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必须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签订抵押合同后不办理抵押物登记的,抵押合同无效。

  2、未经房产所有权人同意,以他人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但抵押关系无效,而且构成侵权借款人以自己不享有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权的财产作抵押物的,应当认定抵押无效。

  3、未经共有人同意以共有房产作抵押。这样做不仅抵押关系无效,而且侵犯其他共有人的合法权益,由房产抵押引发侵权纠纷。

  4、用于抵押的证件不齐全。房产抵押必须质押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有的当事人只将房产证抵押,未将该房产的土地使用证抵押;或者只在抵押合同中规定以“某某房产作抵押”,而有效房产证件未交抵押权人掌握,致使抵押物失控,造成多头抵押的不良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