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股权的财税处理差异,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处理
一、债权转股权的财税处理差异
(一)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处理
1、债务人的会计处理
债务人应当将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确认为股本(或者实收资本),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资本公积。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
营业外收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与股份的公允价值总额之间的差额)
2、债权人的会计处理
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确认为对债务人的投资,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债权人应当将享有股份的公允价值)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
营业外支出(重组债权的账面余额与股份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二、企业发生债权转股权的会计处理
根据《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债转股业务中债权人对债务人的让步,债务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收益,而是将其计入资本公积;债权人不确认债务重组损失,并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一)债务人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债权人放弃债权而享有股份的面值总额)
资本公积(债权人放弃债权的账面价值与股本或者实收资本之间的差额)
(二)债权人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债权的账面价值确定取得股权的入账价值)
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