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离婚之前的债务怎么清偿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

  下列债务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由一方以个人财产清偿:

  ①夫妻双方约定由个人负担的债务,但以逃避债务为目的的除外。

  ②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③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④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何一方不管以自己的名义,还是以双方的名义所借的任何债务,首先推定其为夫妻共同债务,如夫妻另一方主张其为个人债务的,则应提交证据,承担证明责任,否则应由共同财产偿还。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