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

针对什么房屋可以抵押

  可以设定抵押的房地产,如下:

  1、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2、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法律规定,下列财产可以抵押:抵押人所有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条,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

  (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

  (二)建设用地使用权;

  (三)海域使用权;

  (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

  (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

  (六)交通运输工具;

  (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